根據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(教學廳[2015]2號)的相關要求,結合機械科學研究總院實際,現就2015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指導思想
堅持公平、公正、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,對考生進行德、智、體全面衡量,擇優選拔,寧缺毋濫,嚴保招生質量。
二、組織管理
成(cheng)立由總院主(zhu)管學位與研(yan)究生(sheng)教育工作(zuo)的副院長(chang)、副總工程(cheng)師(shi)、研(yan)究生(sheng)導師(shi)和(he)研(yan)究生(sheng)工作(zuo)部有關(guan)人員組成(cheng)的復(fu)試工作(zuo)小組,負(fu)責制定(ding)復(fu)試工作(zuo)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。
三、復試工作具體事項
1、復試時間:2015年5月11日;
復試地點:機械科學研究總院8樓會議室:816會議室(心理測試,候場)、802會議室(英語口語測試)、806會議室(綜合面試)。
2、復試分數要求:總分不低于180分,英語及專業課單科不低于60分。
3、復試比例:差額復試。
4、復試時需提交的材料如下:
① 考生個人簡歷;
② 碩士畢業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碩士成績單;
③ 英語、計算機水平證書;
④ 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,所獲專利、科研成果及其他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;
⑤各種獲獎證書或其他有參考價值的材料。
以上材料報到前各復印6份,按順序裝訂成冊,報到時提交。
5、復試考核內容:綜合面試、英語口語、英語聽力、心理測試。
綜合面試:①考生自我介紹(PPT格式,內容包括個人情況、家庭情況、在校學習情況、參加各種科研或團體活動情況、獲獎情況等,限10分鐘);②復試小組提問。復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要求,考察考生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、深度以及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,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,思維、邏輯能力,反應能力,表達能力,創新能力能等,測評其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綜合素質。每位復試考生的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。③復試小組評議、打分。政治思想表現、個人品德、敬業精神、遵紀守法情況、學習態度占20%,專業知識及碩士學習情況、計算機水平、知識面占20%,業務素質、科研潛能、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、表達能力占40%。
英語口語占10%,英語聽力占10%。
心理測試不計入復試成績,但與資格審查、體檢等一同作為錄取的參考依據。
6、 初試、復試成績權重:初試成績、復試成績各占50%。
7、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。體檢不合格者,概不錄取;體檢合格者,按總分排名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,復試結果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通知考生,并在總院門戶網站(//www.ivcve.cn)上公布,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檢查。
8、復試咨詢電話:010-88301834;
監督投訴電話:010-88301823;
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:010-82837217。
(報考總院所屬沈陽鑄造研究所、鄭州機械研究所和武漢材料保護研究所等京外單位的考生,復試時間、地點、復試內容等見各單位具體要求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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