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教育部關于印發<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管理規定>的通知》(教學〔2014〕13號)和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》要求,結合機械科學研究總院具體情況,特制訂本辦法。
一、復試組織管理
復試小組由總院主管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、副總工程師、人力資源部有關人員和研究生導師組成,復試小組負責對復試工作的統籌管理,組織開展復試工作。
二、復試工作具體事項
1.復試分數基本要求:同工學國家線,即總分:280,單科(滿分=100分):38,單科(滿分〉100分):57。
2. 復試考核內容:英語口語、聽力、綜合知識考試、綜合面試。
3.復試程序:①考生自我介紹(PPT格式,內容包括個人情況、家庭情況、在校學習情況、參加各種科研或團體活動情況,限10分鐘);②英語口語測試;③筆答:英語聽力考試及綜合知識考試;復試小組提問、評議、打分。
4.復試比例:差額復試。
5.復試時間:3月24日上午8:30。
復試地點:機械科學研究總院、816會議室(筆試)、802會議室(英語口語測試)、806會議室(面試)。
6.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:通過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方面進行審核(在發放錄取通知書前完成)。
7.復試考生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:成績評定因素包括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;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、利用所學理論發現、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、對本學科發展動態了解;外語聽說能力;創新精神和能力;本學科以外的學習、科研、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;舉止、表達和禮儀等。
計算方法:復試成績中,政治思想表現、個人品德、敬業精神、遵紀守法情況和學習態度占20%,專業基礎知識及本學科學習情況、計算機水平、知識面占20%,外語聽說能力占20%,業務素質、科研潛能、分析、解決問題能力、表達能力占30%,綜合知識占10%。由復試小組投票得出分數。
8.初試、復試成績權重:初試成績占50%;復試成績占50%。
9.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體檢。體檢不合格者,概不錄取;體檢合格者,按總分排名確定擬錄取學生名單,復試結果在一周內通知考生,復試后一周內在總院門戶網站(//www.ivcve.cn)上公布。
10.復試咨詢接待電話:010-88301834;監督投訴電話:010-88301823;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5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:010-82837217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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